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发改委通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信息消费工程空间技术应用专项的通知》,具体申报指南及要求请见附件1《通知》,如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11月27日(周五)中午前,发送附件2报名表至hej@sipac.gov.cn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姚飞67068017、殷俊6706800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李江6668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