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申报2016年度(第一批)苏州工业园区商贸、电子商务引导资金的通知
为大力发展园区商贸、电子商务产业,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苏园管〔2014〕42号《苏州工业园区商旅文体展及服务外包引导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商贸(电子商务)引导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在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电子商务企业,具备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对于有突出贡献的非法人企业,经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引导资金扶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及申报依据);
2、附件表格填写说明:
(1)申请商贸相关扶持条款请填写附件1;
(2)申请电子商务相关扶持条款请填写附件2、3;
(3)申请电子商务办公租金补贴条款,需同时填写附件2、3、4。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以上材料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后于5月6日前报至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商务贸易处(现代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12-66681074、66681065;
联系邮箱:jiangy@;hyt@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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