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2016年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类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二、 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江苏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的要求编制材料,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同时请使用2016年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以下简称“编报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规程参阅软件包中的《使用说明》。 “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价编报系统”软件请访问省经信委网站( )下载。
三、时间节点:
请于5月10日前,将定稿的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照“申报材料格式”顺序双面打印胶装送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申报材料格式”word电子档表格、数据导出的sdf文件,情况汇总表,请一并带好U盘现场拷贝。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殷俊 67068005 yinj@sipac.gov.cn
园区科技发展局:
王颀 6668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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