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转发《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16年第一批文化繁荣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体育企业:
为大力发展园区文化、体育产业和事业,加快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根据苏园管〔2014〕42号《苏州工业园区商旅文体展及服务外包引导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请相关文化、体育企业积极申报2016年度引导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园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具备健全的财会核算和管理体系;对于有突出贡献的非法人企业,经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引导资金扶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引导资金申请表;
2、书面申请报告(项目情况及申报依据); 申请租金补贴类,需同时填附件3;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将以上材料一式贰份,装订并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5月6日前报至现代大厦18楼园区文化事业局文体发展处。
联系电话: 66681869, 66681824;
联系邮箱:wanglin@sipac.gov.cn
附件:
1、苏州工业园区文化繁荣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苏州工业园区商旅文体展及服务外包引导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3、租金补贴汇总表
苏州工业园区文化事业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