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做好“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市发改委通知,为做好《江苏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编制工作,拟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荐一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平台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作为“十三五”的重点建设计划,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我省确定的十大产业领域,由各市发改委负责遴选重大项目、重大企业、重点平台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
二、遴选工作要与“十三五”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方向(详见附件)做好衔接。
1、重大项目要按照技术含量高、投资强度大,带动作用强和市场前景广阔的原则进行遴选,每个产业园区原则上报2-3个;
2、重点企业要按照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行业支撑作用大的原则进行遴选,每个产业园区原则上报2-3个;
3、重点平台要按照可有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和区域创新体系的原则进行遴选,每个产业园区原则上报2-3个。
4、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园区限报2个。
三、请计划申报的单位,填写相关表格,于2016年7月18日前发送至hej@sipac.gov.cn ,并将纸质文件报送至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姚飞67068017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王颀66680948
苏州市发改委高技处 金梦逸6861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