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2012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通知
6、纸质材料报送。待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纸质材料审核通过后。请企业准备全套正式申报材料[胶装合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报年度,材料页数控制在300页左右,一式四份(一本为正本,三本为副本,在封面注明),并尽量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禁止分上下册。]及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要求见下载附件9,一式一份,不放入企业申报材料中,无需装订,由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汇总后统一装订)及申报材料所有电子档文件拷贝(含所有附件扫描件),于3月23日、6月22日前递交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号企业认定窗口;同时在科技申报平台上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备案(点击http://sme.sipac.gov.cn门户右上角,登陆进入园区科技申报平台-业务申报-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正式材料递交至窗口前进行网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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