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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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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申报截止
2024-09-03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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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将2024 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拟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约5.6 亿元(战略前沿技术类0.2 亿元、重大技术装备类3.6 亿元、重大示范验证类1.8 亿元)。根据指南要求现将具体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鼓励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

  (三)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本重大专项由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受理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若申报团队数量少于2个,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若申报团队数量低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不组织首轮评审,直接针对正式申报材料开展答辩评审。若申报团队数量高于拟立项数量3~4倍的,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可针对申报材料组织首轮评审,择优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团队。

   3. 项目管理责任主体组织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并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三、具体申报方式

  (一)国科管系统填报。请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管理责任主体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因申报指南等相关附件严禁转载发布,请申报人登录国科管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网上填报项目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8月6日至9月3日

  (二)园区企服系统备案。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申报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将(所有申报材料+系统生成的纸质材料)盖章后打包压缩上传。

  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咨询电话:

  园区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47

  经发委价格能源处:6668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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