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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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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申报截止
2024-08-16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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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等文件要求,深入开展苏州市智能车联网领域的创新应用研究,加强和规范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推动智能车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培养及创新策源地,支撑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根据《苏州市促进智能车联网实验室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现开展2024 年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智能车联网实验室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在苏州市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或者在苏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 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具备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的实验条件,拥有相对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800 平方米(不含中试、产业化场所);各类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等10 项以上,其中相关领域拥有发明专利权1 项以上、牵头或参与制定相关标准3 项以上;研发设备、软件系统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先进性,与研发方向相匹配。

  (三)实验室主任为依托单位专职人员,为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拥有一支精干高效、专业、层次及年龄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专职研发人员20 人以上;建设期限内要有明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四)实验室定位清晰,研发方向具有前沿性、引领性,着重解决行业共性技术和未来发展技术问题,能形成业务特色和创新优势;研究内容能取得核心专利、行业标准、重大战略产品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未来核心竞争力。具体围绕车载操作系统、域控制器、软件算法、仿真测试、车路协同、信息安全等重点研究方向,开展关键技术和标准化研究、测试验证和知识产权布局,构建先进的智能车联网研发、测试、验证环境,推出一定数量的智能车联网创新示范项目。

  (五)具有良好的项目组织、人才引育、考核奖励等运行管理机制,具备实验室组织管理架构、研发管理体系,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管理体制。

  (六)实验室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建设计划,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建设期限内新增总投入不低于600 万元,年新增投入不低于200 万元。

二、申报方式

 1. 电子材料

  申报主体需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4年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实验室申报书》,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PDF 版本与可编辑word 版本)。

  2. 纸质材料

  提交电子材料后可递交纸质材料,内容与电子件需一致,一式四份,加盖企业公章,平装订或胶装。递交至苏州工业园区经发委产业一处。

  系统填报与纸质档材料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8月16日

三、联系方式

  经发委产业一处:66682169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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