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报送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情况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4-07-11   申报截止
2024-07-11   申报截止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工信服建〔2023〕347号),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打造有利于“1650”产业体系壮大和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体系,拟对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对象

   1. 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 全省社会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收入需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

  (二)调查内容

   1. 独立法人注册情况。

   2. 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是否健全。

   3. 有无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及严重失信行为。

   4. 服务开展情况。

二、填报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线上填写《江苏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与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材料需与纸质材料相一致。

 (二)填报要求

   1. 线上填报以下两个系统均需填报

   (1)《调查报告》线上填报依托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jsgxt.jszwfw.gov.cn:8090/esp/#/portal)开展,请参与调查的服务机构在企业办事栏选择“中小企业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点击进入江苏省工信厅旗舰店,在“认定遴选类申报”选择服务与发展情况调查进入填报页面。(线上填报系统7月15日开放)。

   (2)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报送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服务情况”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系统咨询电话:4008696086。

   2. 线下填报。请参与调查的服务机构认真填写《调查报告》、提供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2、3),使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于7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索引页单独放置,不用胶装在材料中。)

三、咨询电话

  67068000、65003557


附件下载
相关系统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