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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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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申报截止
2024-06-05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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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才办《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负责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现就第七期省“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工信条线)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职在苏工作或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时劳动合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支持期内的国家人才计划、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选拔对象。往期“333人才”不得降低层次申报,同一层次“333人才”培养期不超过两期。

  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第一层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重点产业人才的学历、职称等不作硬性要求。

  具体的选拔条件请参见附件1。

三、选拔重点

  1.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战略任务人才。注重选拔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承担省级以上重大基础研究、重大成果转化和“卡脖子”技术攻关的人才。适当扩大对基础研究成果突出的单位支持名额。

  2.特色产业人才。围绕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加大人才支持力度。聚焦各地优势主导产业和重点发展方向,注重选拔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软件、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机器人、通信、海洋和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人才。省产业科创顶尖人才可推荐1名团队成员申报“333工程”二、三层次,不占用所在单位指标。

  3.重点行业人才。选拔一批文化艺术、教育教学、医疗卫生、金融财会、现代农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社会工作等行业人才,培养更多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影响力的优秀行业人才。

  4.优秀青年人才。加大青年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明确青年人才入选比例。第一层次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15%;第二层次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20%;第三层次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不低于30%。资助期满的国家级人才,符合青年人才申报条件的,不占用所在单位申报指标;对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资助期满的卓越博士后、双创博士等,单列申报渠道。

四、申报材料

  1. 《江苏省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2.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并贴上封面(封面请参见附件2)。

  3.  第一、二、三层次的申报人请在6月5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请书》和附件的纸质材料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第一、二层次填写附件4,第三层次填写附件5)的电子档文件发送至jmx@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咨询电话:

  热 线  0512-67068000

  蒋老师  0512-67068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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