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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国产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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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申报截止
2024-05-2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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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关于计量促进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发挥计量在质量强链中的基础支撑和保障作用,助力国产仪器仪表质量提升,按照《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近期质量强链专项工作需要,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首批国产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分析了解国产仪器仪表产业现状和质量发展水平,对比分析关键性能指标参数,查找制约仪器仪表国产替代和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帮助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科研攻关和技术突破,不断提升国产仪器仪表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增强仪器仪表产业核心竞争力,助力我国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评价对象

  此次计量测试评价主要针对以下 9 类国产仪器仪表,包括:质谱仪、原子力显微镜/电子显微镜、频谱分析仪、高精度集成式多自由度激光干涉仪、高精度坐标测量机、高精度多功能校准源、固定污染源烟气(CO2)排放连续监测仪、核酸制备检测分析仪、微波/光频原子钟频标。

三、评价内容

  此次计量测试评价主要针对仪器仪表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开展但不限于以下指标的评价:

  一是功能性能指标,如准确度、灵敏度、重复性、稳定性等。二是通用质量特性,如可靠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等。

  针对以上主要指标,识别出影响该类仪器仪表国产替代和质量提升的关键性能指标进行重点分析评价。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动员(2024 年 5 月)。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行业学协会等单位鼓励动员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仪器仪表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此次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此次评价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组织领导,采取自愿申请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提出申请(2024 年 5 月)。仪器仪表生产企业向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参加此次计量测试评价的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 1),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三)审查确认(2024 年 6 月)。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加计量测试评价 的生产企业和产品,并通知相应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

  (四)评价试验(2024 年 6 月—2025 年 10 月)。此次计量测试评价根据仪器仪表类别分两个年度批次进行(具体见附件3)。确 定参加此次计量测试评价的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按批次要求时间向市场监管总局指定的计量测试评价机构提交满足要求的样机。

计量测试评价机构制定计量测试评价规范和工作方案,对产品开展计量测试评价,并出具计量测试评价报告。

  (五)退还样机。评价工作完成一个月内,计量测试评价机构将全部样机退还原仪器仪表生产企业。

  (六)工作总结。计量测试评价机构对评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该类仪器仪表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评价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关于开展首批国产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工作的通知,按要求下载填写《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企业信息汇总表》,并同时上传附件《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申请表》,申请表需盖章,具体格式请参看附件。

  注:

  1、本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档,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2、同一家企业有多个仪器设备需要填写的,请分别填写多个申请表并在附件处上传,汇总表可填写多行。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夏 芳 67068501

  倪兴明   67068037

  园区市场监管局

  仇 慧 66681253

  金筱青 6668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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