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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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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申报截止
2024-07-19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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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作用,引导更多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3〕6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448号)要求,现就我省2024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园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至少符合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7.近2年内引进不少于2名全职博士(申请单位缴纳社保不少于 1 年)。

  (二)、推荐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等)。

   3.近三年入选省级以上上市公司市值500强、民营企业 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企业。

   4.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百企引航”行动计划企业等。

   5.我省重点产业链、优势产业链和卓越产业链领域,由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当年年销售收入比例在 5%以上,且在高质量就业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二、申报程序

  本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采取有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区(各部门)核实推荐,省人社厅综合评议后择优确定新设名单的方式开展。

三、注意事项

  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设立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博士后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四、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对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 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提交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

  2.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9日(周五)下午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

   l   纸质材料:包括各申报单位的《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和《申报表》中涉及有关代表性佐证材料合并胶装,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

   l   电子档材料:《2024年新设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和《2024年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文档请发邮箱:jmx@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咨询电话:

  热 线(0512)67068000

  蒋老师(0512)67068030

  倪老师(0512)65223567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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