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三批)申报结果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管〔2022〕44号)(下称《若干措施》),经发委会同企服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生产性服务业专项,第三批)申报及评审工作。经初审、审计等必要程序后,拟对符合“鼓励项目落户”“鼓励场景开放”“鼓励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件的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等14个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奖补,现将申报结果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形式反馈至园区经发委。
联系电话:66681023、67068037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