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园区管委会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园管〔2022〕44号)等文件规定,经律师事务所申报、初审、财务专项审计等必要程序后,决定对附件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66683783、66683773
联系地址: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4楼
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