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关于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部署,现开展2023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已认定,纳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的市级工程中心
二、评估方式及时间节点
9月8日前:
企业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至所属功能区(载体)。
不参加监测评估或者已不满足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附件2)的机构不再纳入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序列。
三、咨询电话
1、各功能区对接人联系电话:
高端制造与贸易区:
周 杨 68603295 zhouyang@sipac.gov.cn
科教创新区:
陈 吉 62605981 chenj3@sipac.gov.cn
旅游度假区:
赵 中 69996670 zhaozhong@sipac.gov.cn
金鸡湖商务区:
黄 林 69880372 huanglin@sipac.gov.cn
苏相合作区:
顾 浩 66186120 guhao@sipac.gov.cn
2、各科技载体对接人联系电话
科技公司:
张 华 67996650 zhanghua@sispark.com.cn
生物公司:
赵悦琳 62956666-6050 zhaoyl@biobay.com.cn
纳米公司:
霍 敏 69993023 huom@nanopolis.cn
科教公司:
李小川 68262553 lixc@sdlse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