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做好我省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投资〔2023〕333号),为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发展,现将2023年度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是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实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申报要求
申请企业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对于2021年版目录中执行年限为2023年到期的产品,企业无需申请。
三、申报程序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需编制《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详见附件3),在封面页和承诺页盖章,并加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一)企服网站申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 “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8月21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企业发展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中央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通过中央企业集团开展申报工作。
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四、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14
园区经发委:666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