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要求,省工信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符合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申请书等相关材料,企业填报的申请书、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请从平台下载。
2、已公告企业(见附件2)请填写2021年度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
二、申报方式
(一)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申报
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
(二)企服网站申报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关于报送2023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上传,申报材料与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保持一致。
(三)纸质材料报送
请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电子版U盘一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未按要求装订和打印索引页的将不接收)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3月29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014、6668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