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水平,根据《江苏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育指导
江苏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工作是我省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和重点举措。请各地加强创建方案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推动本地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等单位,积极开展省级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建立“平台+公司”研究院运营模式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机制,加大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加快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设计公共服务。为提高创建质量,减轻企业负担,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已建立“平台+公司”运营模式的企业申报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单位。
二、开展评估验收
请各地按照创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已列入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单位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指导企业对照省级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验收条件和评价标准,认真做好创建和自评价工作。对已具备创建条件的单位,指导其对照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完善台账资料、申请验收等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价验收。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并行方式。
(一)系统填报
请申报单位通过园区企服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2023年度江苏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并上传全套申报材料,技术支持电话:4008696086 。
(二)纸质材料
在园区系统提交成功后,将附件创建(验收)申报书和申报书中所述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编写目录。一式三份报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企服中心官网征集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有修改系统申报电子材料需要同步修改。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纸质材料和系统申报时间同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烦请意向申报企业尽早填报,如因递交过晚导致的材料无法修改补充,后果自负。)
四、其他说明
(一)该项目采取先申报培育创建后申请验收的模式,,申报时材料准备可结合实际情况参考附件中验收评价表和验收材料要求,方便后续验收申请。
(二)参考文件: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领域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gxt.jiangsu.gov.cn/art/2019/10/23/art_6278_8742113.html
五、咨询电话
企服中心:67068000、67068037
园区经发委:6668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