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23〕189号),园区组织申报事项如下:
请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通知原文http://jsdrc.jiangsu.gov.cn/art/2023/2/24/art_284_10768439.html)
1、申报材料报送:
请于3月8日前发送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至xiesy@sipac.gov.cn,以及完整纸质材料一份(无需胶装)至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5号窗口。园区将组织初步遴选。
2、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送:
遴选结束后,请于3月15日前按《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一式六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简介、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园区企服中心5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要求:
(1)项目原则上应为2023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且符合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
(2)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未来产业、重大创新平台、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融合示范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软件开发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50%),项目承担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30%(国家另有规定的行业按国家办法执行),截止2022年底,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总投资的20%,不高于总投资的60%。
4、联系电话: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谢思远 67068005
姚 飞 67068017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卢 旭 66681626
邹和成 6668168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