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2-05-20   申报截止
2022-05-20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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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已通过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备案的项目,可以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index/index.jspx#),点击“申报新项目”,选择计划类别“科技服务体系”。

  2. 项目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17:00前,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至“待市科技局职能处室审核”状态。逾期将无法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

   1. 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以企业为单位申报项目。针对1个类别,1家企业只需申报1个项目。

   2. 项目名称填写。例如:某申报单位名称是“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输出方补助,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科技成果输出方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技术转移机构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3. 项目实施期统一填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4. 参考备案的技术合同内容,简单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新增经费中,申请市财政拨款填0(注:实际补助比例根据年度预算确定)。

   5. 附件1《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且项目负责人姓名与系统填写一致;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附件3《备案信息表》从备案系统下载。

  (二)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

   1. 备案项目累计已付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以申报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若获得立项,最高按已付技术交易额的25%支持。注意:已获市本级其它科技计划补助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 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同时申报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

   3. 在申报系统下载《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申报书》。

   4. 项目名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表中涉及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指标、经费、人员等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5. 申报书中涉及的附件材料齐全。

三、《备案信息表》下载

  1. 吸纳方或输出方登录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点击“我是吸纳方”或“我是输出方”,点击“成果项目备案汇总”;选择付款年份“2021”,点击“搜索”;点击下载“备案汇总表”,获得《2022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信息表》。

  2. 技术转移机构登录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点击“促成项目备案”,点击“促成项目备案汇总”;选择付款年份“2021”,点击“搜索”;点击下载“备案汇总表”,获得《2022年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备案信息表》。

四、纸质材料

  1. 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 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网上申报完成,项目待市科技局职能处室审核通过后,请申报单位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以及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成果转化部 65240989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热线 67068000

  钱老师 67068094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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