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已通过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备案的项目,可以申报2022年度苏州市科技服务体系-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index/index.jspx#),点击“申报新项目”,选择计划类别“科技服务体系”。
2. 项目务必于2022年5月20日17:00前,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至“待市科技局职能处室审核”状态。逾期将无法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
1. 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以企业为单位申报项目。针对1个类别,1家企业只需申报1个项目。
2. 项目名称填写。例如:某申报单位名称是“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输出方补助,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科技成果输出方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申报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则项目名称为:2022年技术转移机构补助-苏州市某某有限公司。
3. 项目实施期统一填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4. 参考备案的技术合同内容,简单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新增经费中,申请市财政拨款填0(注:实际补助比例根据年度预算确定)。
5. 附件1《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需项目负责人签字,且项目负责人姓名与系统填写一致;附件2《项目承担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及单位盖章;附件3《备案信息表》从备案系统下载。
(二)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
1. 备案项目累计已付技术交易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可以申报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若获得立项,最高按已付技术交易额的25%支持。注意:已获市本级其它科技计划补助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 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同时申报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和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
3. 在申报系统下载《科技成果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申报书》。
4. 项目名称:***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表中涉及的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期、指标、经费、人员等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5. 申报书中涉及的附件材料齐全。
三、《备案信息表》下载
1. 吸纳方或输出方登录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点击“我是吸纳方”或“我是输出方”,点击“成果项目备案汇总”;选择付款年份“2021”,点击“搜索”;点击下载“备案汇总表”,获得《2022年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信息表》。
2. 技术转移机构登录苏州市成果转化平台。点击“促成项目备案”,点击“促成项目备案汇总”;选择付款年份“2021”,点击“搜索”;点击下载“备案汇总表”,获得《2022年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备案信息表》。
四、纸质材料
1. 吸纳方补助(普惠项目)、输出方补助项目、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项目,申报单位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 吸纳方补助(重大项目),网上申报完成,项目待市科技局职能处室审核通过后,请申报单位于两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以及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成果转化部 65240989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服热线 67068000
钱老师 67068094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