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园区跨境电商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动能、推动产业转型、提升民生水准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10号)、《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管〔2021〕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度园区跨境电商资金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园区注册成立,且在园区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
(二)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满足附件1申报指南要求的具体内容。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 |
子类 |
企业引进落户 |
企业落户奖励 |
企业用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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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企业成长奖励 |
头部企业经营奖励 |
头部企业用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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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化发展奖励 |
进出口奖励(跨境电商贸易方式) |
经营奖励(一般贸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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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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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发展奖励 |
引入品牌奖励 |
自主孵化品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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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方落户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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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出口品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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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独立站奖励(综合投入奖励、销售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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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保障奖励 |
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奖励 |
海外仓建设及运营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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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仓共享服务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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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撑奖励 |
市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奖励 |
“苏州制造”内外贸展销平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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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协同中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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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跨境电商交易平台 (综合投入奖励 、年交易额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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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介奖励 |
三、项目执行期
本次项目执行期为2021年全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1、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申请表(指南中附表1);
2、项目申报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申报项目介绍、申报类别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等)(指南中附2);
3、2021年度完税证明(含个人所得税);
4、企业营业执照;
5、申报指南要求的具体申报类别的证明材料;
6、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外文材料需要对主要内容进行翻译。
五、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方式为:请在2022年6月20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1年度苏州工业园区跨境电商引导资金申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请意向申报的企业合理把控申报时间,逾期不候。如果一个企业同时申报多个类别,请分多次填报。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 8037、6706 8019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商务局):666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