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2021〕3号)、《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园管规字〔2019〕1号)的要求,现将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1. 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和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3. 近3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分布式光伏、储能项目
请企业准备国网发电量证明(获取方式详见附件1),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二)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
请企业准备认证证书(报告)、合同及发票,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三)能源管理平台建设、运营项目
请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在线填报。建设及运营项目均需确认所有数据采集点均已接入园区平台。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申报指引参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至11月7日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0512-67068000、66686976、67068014
发电量证明获取咨询:王驰13915510573、夏凡181181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