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园区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经研究,决定认定一批“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属于省、市“正版正货”示范街区、示范行业协会(商 会)认定的优质商户或市级“正版正货”承诺企业;
(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在当地消费者中有较高信誉度,自愿遵守“正版正货”四不承诺(即:不生产、销售假冒专 利或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产(商)品;不生产、销售、传播、使用侵犯著作权的产(商)品、作品;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参与市场竞争);
(三)近三年内未发生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三、申报方式
由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签署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由设区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版权局具体负责材料审核工作,并出具推荐意见。省属文化企业由省版权局负责审核推荐,省工商联直属商会所属企业由省工商联负责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版权局、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审核认定。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1.访问园区企服中心(http://sme.sipac.gov.cn)--登陆--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度省“正版正货”承诺企业申报”,下载模板文件(汇总表)填报上传,同时上传附件(申报材料pdf文档,以申报单位全称命名)。
2.无需等待系统审核,同步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平装订)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5号窗口,电子件及纸件材料受理截止时间:8月25日12点。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企业承担履行承诺的主体责任。申报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在申报、认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项目申报及认定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省工商联直属行业协会(商会)所属企业或商户申报材料经协会(商会)审核,并报送省工商联审核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杨老师 67068064
娄老师 67062005
郝老师 67068093
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蒋老师 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