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知识产权保险工作深入开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苏知政〔2013〕45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第一批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单位须在苏州市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本次申报所指知识产权仅限于专利权,所指市区不包括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市;
2.申报单位应投保知识产权保险并付清相关费用,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一年内进行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须待还本付息后才能申报补贴。
二、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知识产权保险合同及知识产权保险费支付凭证;
3.如需申报因购买保险产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补贴,应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及评估费支付凭证;如需申报知识产权融资类保证保险补贴,应附相应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
三、申报程序
5月14日17:00前,将申请表word版、附件材料电子件上传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管理台—业务征集平台—“2021年苏州市知识产权保险费补贴申请”),无需等待系统审核,同步递交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郝老师 67068093
杨老师 67068064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唐老师 15850014142
韦老师 66681679
江苏国知中心
毕速成 62895780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
林言君 69821318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