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扩大长三角一体化海关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1-01-27 申报截止
2021-01-27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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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在全国推出长三角一体化海关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通过强化跨关区风险布控协同处置,解决企业空运进口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高新技术货物,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实际困难。
前期,已有5家企业参与试点,首票业务已于2020年12月11日在园区落地。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效应,经与园区海关研究,现决定推广试点覆盖范围,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参加试点:
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信用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企业。
(二)进口货物为真空包装、防光包装、恒温储存等在普通环境下拆箱查验会影响性能品质的货物。
(三)进口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代码为325310(苏州工业园区海关驻唯亭办事处)。
二、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试点的企业填写附件《长三角一体化海关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申请表》,盖章后于2021年1月27日前将申请表交至所在功能区。功能区汇总企业申请后,经自贸区综合协调局、园区海关审核通过并补充材料后,报南京海关批准。
三、业务咨询电话
(一)业务咨询
园区海关:方治,69991267
(二)申请表受理咨询
高贸区:胡一鸣,65821259
度假区:李剑红,69996653
创新区:陈晓明,62607089
商务区:王翠峰,69880382
附件1:《长三角一体化海关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申请表》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