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全力打造“工业互联网看苏州”品牌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17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工业互联网产业化发展,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支持“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园管规字〔2020〕3号),决定开展苏州工业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工作,入库企业根据以上政策中相应条款予以支持,首批已入库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入库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入库企业必须是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园区、且在园区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二)入库企业近两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入库企业设立不足两年的,自设立之时起无严重失信行为。
(三)入库企业需书面承诺,自享受政策年度起必须在园区持续经营10年以上,期间不改变在园区的纳税义务;如无正当理由迁离园区或变相离开园区的,应退回已获得的资金。
二、申报及认定方式
工业互联网平台类企业及专业服务商均可申请入库。认定方式如下:
(一) 直接认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审核“绿色通道”直接认定为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1.已入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的企业;
2.已入选江苏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
3.已入选苏州市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专业服务商名单的企业(可参阅附件6)。
(二)评审认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选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
1. 申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
2. 申报企业成立后服务园区内企业累计达到2家以上;
3.申报企业须基本符合工业互联网基本要素条件(附件1)。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重点库入库遵遵循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申报及评审程序如下:
(一)申报企业要本批认定需于2021年8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园区企服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填写并上传申请报告(申请直接认定企业上传附件2,申请评审认定企业上传附件3)、能力信息表(附件4)及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二)园区企服中心对征集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递交园区经发委,园区经发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专项答辩,如有必要,将对部分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验。
(三)根据专家意见、信用审查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
(四)本申报通知长期有效,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进行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请(截止日期2021年8月15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 “关于开展苏州工业园区“5G+工业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的通知”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线下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8月15日)
所有纸质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市场大厦2楼)。
注:纸质材料中必须从园区申报系统打印申报材料索引页,并且胶装在申报材料中最后一页。
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92、66681044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