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进一步推进“关助融”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关助融”对外贸企业增信惠企、降本减负作用,特开展“关助融”下一阶段工作:
一、 面向对象:
注册在园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园区海关有良好信用记录的非上市进出口企业,符合金融机构信贷要求。
二、 政策实施时间:
2020年5月25日。
三、风险补偿基准比例:
贷款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内的,园区风险补偿资金给予30%风险补偿;贷款金额在2000万元到2亿元的,给予10%风险补偿。
四、出口信保:
“关助融”项下如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对金融机构最终损失的补偿在基准比例的基础上最高再提高20%,具体按保险公司实际赔付比例计算。
五、贷款利率:
“关助融”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全国金融机构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 最高不超过LPR+240BP。
六、产品作业流程:
符合本产品条件的企业在园区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园易融”或苏州征信平台发布需求。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调查;经征求意见环节后,金融机构组织放款。原政策对贴息和保函费用补贴执行到5月31日。
自贸区综合协调局,联系电话:66680672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联系电话:69991027
人民银行苏州中支,联系电话:68086040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068000
苏州市征信平台,联系电话:68555158-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