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2号)、《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现就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人选范围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在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生产服务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详见附件1。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年龄一般要求在55周岁以下,乡土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详见附件2。
二、选拔推荐指标
本次选拔推荐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各单位请严格按照控制指标数开展选拔推荐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指标不得相互占用。每家单位推荐人选不得超过1人。
三、选拔推荐导向
(一)强化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支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在选拔推荐工作中对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
(二)适当向青年人才倾斜。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人选总数中,35岁以下青年人才要占一定比例。
(三)加大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一线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力度。推荐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经济薄弱地区的优秀人才。
(四)注重高素质乡土人才选拔推荐。乡土人才要占一定比例。
四、材料报送
请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开展申报选拔推荐工作,在2020年4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报送不予受理(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可以接受邮寄材料,请提前安排寄出)。
(一)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须登录东方智辰官网,在“新闻中心”下载“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模块,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RPU格式的专家情况登记表;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上述专家情况登记表报送纸质版两份,须按选拔推荐程序加盖公章。
(二)推荐人选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近年来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复印件等(涉密材料应脱密处理)。附件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
推荐人选的专家情况登记表和附件材料须用档案袋封装(一人一袋),在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推荐类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或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姓名、单位、所在地区(部门)。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和汇总表(附件4或者附件5,根据申报项类别选择填写)请发送至jmx@sipac.gov.cn。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热线 (0512)67068000
蒋梦溪 (0512)67068030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电子邮箱:jmx@sipac.gov.cn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