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苏科规〔2019〕3号)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1. 技术转移机构须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要求填报数据。
2. 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成项目的付款时间发生在上年度(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备案材料
技术经纪工作说明、佣金证明(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协议及佣金到账凭证)。
三、备案流程
1. 技术转移机构在平台注册,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时,吸纳方或输出方已选择该机构作为中介方。
2. 技术转移机构登录市成果转化平台(),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上传附件材料。
3. 备案材料由园区科技部门初审,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提交纸质备案材料(一式一份,A4纸装订),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4. 经专家咨询、公示无异议后,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信息表》。
四、相关说明
1. 补助备案常年申请,集中受理。申报2020年度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须在3月12日前完成网上备案申请。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3月18日-3月24日,请在此期间提交。
2. 备案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项目备案和经费补助的,一经查实,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的补助备案。
3. 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67068000 王虹6706809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张丽平 66681684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 65240989
附件: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协议(示例)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