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
一、受理对象
1、2016、2017、2018、2019年认定的领军成长型项目;
2、对于2016年第十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7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8年、2019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8年销售首次达1000万且2019年销售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对于2017年第十一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2017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8年、2019年销售每年在前一年基础上增长30%或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8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9年销售增长率超30%的企业或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3)2019年销售首次达到1000万的企业;
4、2018年第十二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2018年销售达1000万且2019年销售增长率超30%的企业或增长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2)2019年销售达1000万的企业。
5、2019年第十三届领军成长型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即可:2019年销售达1000万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1、填写2017、2018、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项目;
2、上传附件: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
1、请保证填写的财务数据与上传的附件一致;
2、2018、2019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首次备案的可不用填报往年的财务数据。
三、申报流程
请您进入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点击登录-企业用户登录,选择管理台-科技枢纽平台,点击“企业财务信息报送”进行报送,详细流程请参考:苏州工业园区企业财务信息报送企业端操作说明。
四、申报时间
第一批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第二批截至8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热线 67068000
系统账号问题 400-886-9930
系统技术支持 400-869-6086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代楚楚 67068090
朱天石 6706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