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19]82号)的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初审和第三方事务所审计等必要程序,决定对附件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7068009、66681053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2019年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