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园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的通知
时间节点
根据《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园工〔2017〕29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吸引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政策的意见》(苏园工〔2016〕131号)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19年第二批园区博士后生活补贴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并在园区缴纳社保的博士后。
二、补贴标准
对经全国博管办批准获得博士后编号并在园区缴纳社保的在站博士后分期给予每人12万元的博士后生活补贴(含税)。园区博管办按照有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对在站博士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停止发放补贴。
本次博士后生活补贴时段:2019年4月至10月。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后工作站专管员请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一网通办平台(http://one.sipac.gov.cn)首页顶部导航找到人才服务->博士后工作->博士后生活补贴进行办理,请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1、博士后进站批文;
2、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地税自助办税机上打印),需提供最近6个月记录;
3、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申请人可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员工参保证明”,下载的带有红章的文件可直接作为附件上传);
4、博士后生活补贴拨付承诺函(需博士后所在工作站盖章)。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联系方式: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0116,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申报网站技术咨询,400-869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