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纳米、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化、新产品产业化部分

时间节点

2019-09-29   电子、纸质材料递交
2019-09-29   电子、纸质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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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服务一处负责软件、集成电路、信息化、工业互联网、新产品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和企业服务一处负责受理园区企业申报的软件、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信息化、纳米技术、工业互联网、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等项目,如下:

二、申报主体 

  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在园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

  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电子材料:

  请在9月29日前通过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征集系统和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报送。

  1. 园区“科技枢纽平台”征集填报。申报单位在完成市系统填报并提交后,访问 http://sme.sipac.gov.cn ,用企业用户登录后,选择“科技枢纽平台”,进入后在“我的业务”部分点击“业务征集”,找到“2019年度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项目”点击“报名”,阅读报名要求并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联系人,填写项目名称,下载汇总表模板填报后上传,同时将市系统的申报书和附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并提交。

  2.申报单位请在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申报。

  纸质材料:

  请申报单位在9月29日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

        其中,B4、B6、B7、B8、B9类必须使用淡黄色封面,如封面颜色不对将不予受理。

        封面右上角请根据申报类别编号。例如,申报“B9.工业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中“1.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的示范应用项目”,请注明编号为B9-1。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获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项目,除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外,不再享受本专项资金支持。评审类项目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奖补类项目每个申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已承担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本年度不得再申报项目。

  (二)对于需提供发票数量较多的项目,网上申报时只需提供发票目录,但纸质版申报材料中需按要求附发票复印件。

  (三)为了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完成资金申报,请申报单位尽快去一站式服务中心或者苏州市公共信用中心拉取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省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复印件,办理方式参照:http://credit.sipac.gov.cn/content/qOP.action?cId=1916122&ss=54:6 或信用苏州 )。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夏  芳  67068501

  科技和信息化局:

   66681655(C3、C6、A12)

   66681691(A1-A11、A13-A15、A18、B4、B6-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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