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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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9年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上半年)申报正式开始,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苏州工业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时,提供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复印件,办理方式参照:http://credit.sipac.gov.cn/content/qOP.action?cId=1916122&ss=54:6)。
4.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附件2)明确的具体要求,并按照申报清单(附件3)准备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低于0.5万元不予支持。
(四)申报单位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必须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手签,授权书可为传真复印件。
二、申报项目类别
1.境外展览会项目
2.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3.产品认证项目
4.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5.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上进行资质申请, 打印注册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盖公章,电子档发送至zhangxy1@sipac.gov.cn,等待资质公示。(已取得申报资质的企业跳过此步骤)。
2.资质已公示的企业将2019年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上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填报。
3.纸质申请材料上报。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每页盖公章)报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5号窗口(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材料装订顺序:1、承诺书2、信用报告3、资金拨付申请表4、具体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1月1日-6月30日
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7月11日- 2019年7月2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日期: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26日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7068000、67068236、66681044
友情提示:请各企业按照报送时间尽早报送资料,不要拖到最后,以免来不及补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