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园区各投资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府〔2018〕62号)、《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8〕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苏州市科技金融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
用于对投资于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天使投资企业委托管理的投资管理企业进行奖励补贴。按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最高1%给予其投资管理企业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投资管理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投资管理企业,且原则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申报条件
向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资满一年,并已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投资备案的项目。投资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是指企业在苏州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并在苏州市科技金融超市平台完成入库:
1. 经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认定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2. 经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4.市级“瞪羚计划”企业;
5.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6.获得各级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人才企业。
(3)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申报企业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 “苏州科技金融超市”进入,提交奖励补贴申请,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4)申报要求
① 申报时间:申报企业于4月2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4月30日前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属区科技局;
② 申报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书本式装订纸质申报材料,并在封面(网上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I、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申请表(网上打印)。
II、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奖励补贴项目汇总表(网上打印)。
Ⅲ、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投资协议、投资分析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Ⅳ、经省、市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被投企业2018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的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详细披露现有股权结构;申报企业各期实缴出资时间、方式、金额及退出等情况。
③ 报送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慧湖大厦A座10楼2号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
联系方式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科技金融处)
夏斯泰 65227947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科技金融奖励补贴 邓立群 69330073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基金处 汪洋 67068078
基金处 林重阳 67068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