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经信委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 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补助类项目的通知》(苏经信企信〔2018〕683 号),现开展2018 年度江苏省“企业上云”奖补资金补助类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织方式
1、省经信委发布“企业上云”奖补资金实施办法,建设运营省“企业上云”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平台进行项目信息申报、汇总;
2、市经信委配套制定“企业上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审核,以及兑付项目补助资金;县(区)经信委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初审;
3、云服务商负责与合作企业签署“上云”项目信息表,在平台上确认项目信息。
二、平台使用
注:使用IE9以上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系统使用请参考附件“江苏经信企业上云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使用手册7.25”
三、申报要求
1、企业:须是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企业信用审查的工业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
2、项目:2017年签署合约的公有云服务项目,并在签署合约后已经得到实施的上云项目;(企业私有云、混合云,以及自建信息系统、宽带、电话等建设项目不在申报和补助范围。)
3、2018年新签项目:2018年签署的公有云“上云”项目,10月以后在平台录入申报,2019年进行资金补助。
4、项目信息表:企业申报项目前,须与合作云服务商签署“企业上云”项目信息表,双方盖章,并扫描PDF文件上传平台。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在平台注册,登录,在线申报填写项目信息,上传信息表、合同、发票、营业执照扫描件。
2、云服务商在平台注册,登录,对上云企业申报信息进行确认。云服务商如发现合同没有如实执行或者企业填报信息有误等问题,须在平台上将申报企业项目作出退回处理。
请申报企业务必于9月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至云服务商。系统将于9月10日17:00关闭,云服务商请在9月10日12:00前完成所有项目的真实性审查和信息核对并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备案,申报企业请于9月14日前打印纸质材料按照封面(自制)、信息表、所有附件(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合同、发票、有关资质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人: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王润超 6668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