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苏州市科技局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业。申报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优选条件。申报对象应满足基本条件。
1.基本条件。在苏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估值不超过10亿美元;成立5年以内、估值一般在1亿美元左右,或成立5~8年、估值一般不低于3亿美元,或成立8年以上、估值一般不低于5亿美元;获得过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境外资本市场);企业无严重失信行为。
2.优选条件。所在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产业或新经济新模式;企业经营管理稳健;颠覆式创新能力强;创新成果显著;未来爆发式成长的可能性大;优先培育瞪羚企业发展成长为独角兽企业 。
二、组织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原则,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
1.企业申报。申报企业自主申报,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2.主管部门初审。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
4.发布名单。发布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
三、申请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各申报单位在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并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逐级推荐。项目网络关闭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17:00,关闭后无法再提交和修改。建议申报单位于2018年9月7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保留足够时间审核和修改。
本计划指南申报代码:110201。
2.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八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详见附件3)。请于2018年9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3.会议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五、支持措施
对纳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的企业,按照《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2018-2022年)》(苏府〔2018〕63号)的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六、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沈璟文 67068045
何 葭 67068011
朱利锋 67068006
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胡 玮 66681627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65227947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附件: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3.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4.苏州市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