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根据苏州市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经信综法﹝2018﹞14号),2018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苏州工业园区组织第一批申报项目类别为: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类 |
(一)重大技术攻关项目 |
1.核心技术 |
1.质量技术与标准领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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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标准及产业化项目 |
1.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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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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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合作水平提升类 |
(二)产业化示范项目 |
1.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
深度融合发展类 |
(一)智慧江苏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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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业互联网项目 |
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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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双创”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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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系统集成互联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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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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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化融合贯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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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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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别申报要求请点击子类链接。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报名。请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平台 ( 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 ),用企业账号登录后,点击“科技枢纽平台”- “业务征集”,进入相应的业务征集通知点击报名,下载汇总表和申报书并上传有关附件,请于8月1日前完成在线提交,地方主管部门将进行形式审查。
2、省经信委网络申报。请登录网址 。申报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0日;此步骤应当与单位报名同步进行,且填写内容保持一致。未进行省网申报的视为放弃项目申报,不予推荐。
3、书面材料提交。请申报单位于8月6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材料要求为:纸质承诺书3份(单独纸张),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材料3份(请参考各类别申报书的具体要求,需胶装订),盖章签字齐全。
三、注意事项
1、禁止社会中介机构以非法盈利为目的代理编制申报材料,一经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虚报虚构事实的,取消申报主体 3 年内申报省级专项资金资格,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2、每个申报主体原则上只申报1个项目,认定奖励类项目不受限制。已申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的可以再申报《项目申报指南》所列1项其他非奖励类项目(如获支持,按支持额度高者补足)。申报主体本年度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拟申报的项目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得再申请支持;已承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但目前尚未竣工验收,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同类别项目。已获得过大中型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行业电商平台支持的项目,本年度不得再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系统集成互联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等类别项目。
3、信用承诺书需要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手签。签字不能用法人章代替。法定代表人不在国内,可传真签字授权书,由指定授权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书装订在承诺书之后。
联系人: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姚飞 67068017(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核心技术、质量技术与标准领航项目;智慧江苏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夏芳 67068501(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项目、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何葭 67068011、朱利锋 67068006
园区科信局:
沈煦 66681690 (软件产业新技术、新标准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互联网创新发展项目)
吴芸芸 66681669(集成电路、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项目)
王颀 66681670(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核心技术、质量技术攻关项目)
王润超 66681612(智慧江苏项目;工业互联网项目;两化融合贯标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