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8-06-2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2018-06-2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2018-06-25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
2018-06-28   纸质材料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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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二批)-民生科技项目申报通知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重点围绕人口健康、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社会管理、防灾减灾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支持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惠及面广、社会需求紧迫的民生领域的科技惠民项目;项目实施成效要突出人民群众的感受度与获得感。

二、组织方式

  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申报;分为科技示范工程、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和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三个类别。

1. 科技示范工程

  围绕民生科技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各级政府实事工程为依托,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平安苏州、生态环境、大健康、科学健身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与综合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2. 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针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应用示范。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民生科技)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项目申报应明确应用实施地,鼓励与管理部门、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3.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

  以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激励原始创新,攻克并推广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整体创新水平。项目申报应以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学研究单位为主体申报(申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2),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年轻科技人员申报的项目。

三、申报限额

本计划实行限额推荐方式组织申报。

  1. 部省属高校限报5项,部省(市)属科研机构、其它高校、市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非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单位限报2项。

  2. “关键技术应用研究”中“人口健康领域”,三级甲等医院限报6项,三级乙等医院限报3项,市、区级公益性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限报3项,其他单位限报2项。

  3. “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

四、资助额度

  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关键技术应用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2018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五、申报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申报的直接责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剽窃他人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项目内容、虚增项目投资等行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3. 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附单位间签署的合作协议。

  4.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建议申报单位于6月16日前在上述系统提交申报书。需由申报单位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以便留给主管部门审核退回修改的时间。

  5. 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网上下载)、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六、申报时间与地点

  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17:00。纸质材料在6月28日17:00前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节假日不受理)。

  地址: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七、联系方式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67068000、67068011、67068017

  工业园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66681670

  市科技局农社处 65241083

  网络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附件:

  1.2018年度苏州市民生科技项目指南

  2.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各有关单位项目限额申报数

  3.医学学科申报代码表(一级代码)

  4.苏州市科技计划(民生科技)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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