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2018年度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类别
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主要支持以下类型的项目:
1. SZ01类:清华大学在已经承担及正在承担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的基础上梳理凝练出的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项目;
2. SZ02类:根据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提出的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3. SZ03类:由苏州本地企业提出的重大技术研发需求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补助方式
(一)SZ01、SZ02类
由清华大学团队申报。
(二)SZ03类
1.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与清华大学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业。
2.申报条件:
企业提交的技术需求原则要求属于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畴。
3.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登陆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填报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在附件中上传《企业技术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1)、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一家企业当年限报一项技术需求。本计划类别指南代码:260101
2)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会对辖区内企业填报的技术需求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完成网上初审。
3)需求入库:市科技局将需求纳入后补助项目库进行管理,入库有效期为三年,自入库当年1月1日起计算,同一企业在库不超两项技术需求。
4)资助申请:企业与清华大学团队开展研发合作,双方签订横向技术开发合同,发生相应合作经费后即可提出资助申请。资助申请需提交《苏州-清华创新引领行动计划资金申请表》(附件2)、与清华大学签订的横向技术开发合同、项目研发报告(附件3)、财务报表、合作经费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4.资助方式及标准:
采用先入库后补助的资助方式,资助金额为苏州企业实际支付给清华项目团队研发费用(横向技术开发合同及合作经费支付凭证)的50%,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100万,由市、区(县)1:1联合支持。
5.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
SZ03类技术需求入库全年受理。
SZ03类资助申请时间为2018年8月1日至10日,资助2018年1月至7月苏州企业与清华大学实际发生的合作费用,2018年8月至12月实际发生的合作费用待2019年再另行通知和申请资助。
企业资助申请的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请于8月8日17:00前送至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何葭 67068011
朱利锋 67068006
网络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