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单位:
2018年度苏州市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项目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内容
1.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在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研发投入
2.农业新品种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对申报农业新品种后补助的对象可以为其他有关单位。
三、申报条件
申报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的单位,必须是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单位;对2015—2017年内自主选育获得江苏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权、审(鉴)定证书或备案,且未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资助农业新品种的申报单位,给予后补助支持;对2016—2017年内已入库未评估的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项目,项目实施企业按照本通知申报后补助支持;今后将不再组织项目入库申报。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请到相关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加计扣除并提供相关凭证,或者提供企业研发加计专项报告(参照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投入归集,附件2),须由具有资质的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
2.申报单位登录“自主创新服务超市”()“办事大厅”—“我要报项目”栏或“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提交项目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申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号窗口盖章后,报送至苏州市科技广场。
本计划指南代码为:220101
3.申报时间安排:
4月18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及附件上传。
4月26日前: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2号窗口。
五、资助额度
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后补助资助额度,每家申报单位资助经费为研发费用投入的20%,且不高于20万元。
对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未获市级财政支持的单位,按该单位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投入核算补助额度;对获得过后补助的单位,按获得补助后一年度,该单位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投入核算补助额度;对申报研发费补助的单位,研发费用总投入累计低于10万元的将不予后补助支持。
农业新品种后补助,每个品种资助经费5万元,每家申报单位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 67068000@sipac.gov.cn
姚飞 67068017 yf@sipac.gov.cn
何葭 67068011
朱利锋 67068006
网络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