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受理苏州工业园区已设立非招商私募投资类企业工商变更推荐申请的公告
经园区金融服务管理局授权,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即日起受理园区范围内已设立的、非招商引进的、实际从事私募投资业务的相关企业工商变更申请推荐业务。
一、受理对象需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已在园区工商主管部门登记设立;
2.不属于园区招商引进项目;
3.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资本管理”的字样;
4.实际开展私募投资业务。
二、提交材料:
1.变更事项说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如存在股权、合伙份额转让需提供,转让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承诺函(见附件一);
3.法律意见书(如涉及新增股东、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形需提供,反之,不需提供。审核要点,请参见附件二);
4.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其他支持性文件。
三、材料提交
1.请先拨打热线67068000确认相关提交材料;
2.所有材料请提交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服务大厅2号窗口,并登记。
四、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栋10层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