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三星及以上)认定和复核工作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苏中小改革〔2010〕323号)和《江苏省中小企业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评审推荐办法》(苏中小信〔2007〕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15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认定和复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认定
(一)推荐重点
围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包括创业、信息、技术、融资、咨询、设计、质量、培训等,平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服务覆盖面。在获得省辖市认定的一、二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基础上,组织推荐省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平台。
(二)平台申报
1、申报星级公共服务平台应符合省经信委下发《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申报三星级以上平台需已经认定为一、二级平台。对于自愿申报上一档次的星级平台,需经省辖市经信委审核推荐方可申报。
二、平台复核
(一)省认定的第三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2010年、2011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名单附后);
(二)参加复核的平台,需分别填报《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复核表》(附表3),《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复核表》(附件2),并提供近三年来服务中小企业工作总结及今后3年工作规划。
三、申报及复核要求
(一)星级平台申报和复核,请登录 网站填报,请于2016年1月6日前填报完成并提交。
(二)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请填写附件1、2、3中的申请表或复核表,并根据材料要求准备附件,于2016年1月6日前胶装材料一式三份送至中小企业类服务中心2号窗口。
联系人:
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姚 飞 67068017
园区经发局:
张培琦 66681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