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批知识产权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园区各企业、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园科〔2016〕9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园区第二批知识产权资助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园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具有园区户籍或身份证的个人。
二、受理时间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获得省境外专利资助的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8日,登录系统申报。
三、资助范围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该专利取得专利证书,并且授权公告日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该专利在欧美获得授权并拿到专利证书,并且获得2017年度省知识产权局国外专利资助(清单以上级发文为准)。
四、资助奖励标准
1、区企事业单位发明专利在国内获得授权的,在上级财政资助基础上,奖励申请人每件5000元;
区内个人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在上级财政资助基础上,资助被授予发明专利权的授权费(含专利登记费、印花税);
2、区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欧美获得授权的,在上级财政资助基础上,再资助每件专利每个国家5万元,一个专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程序。申请单位(个人)登陆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登录网址:
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portal/index.php?s=/Service/Index/login),完成账户等信息填写,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登录系统完善收据信息,打印收据,盖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后交到中小中心5号窗口,等待资金下拨即可。
2、材料要求。
(1)、上传附件授权专利证书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费用票据,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手写签名;
(2)、上传国外资助申报材料扫描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个人手写签名
六、其他:
咨询电话:邓莹莹 67068035
邮 箱:dyy@sipips.org
受理地点: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5号知识产权服务窗口(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10楼)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