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推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园区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企业申报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且专利权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无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不存在对该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明显不成立;
  (三)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五)未获得过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二、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25%)。评价:(1)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2)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1)设计要点独特性;(2)艺术性及象征性;(3)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2)发展前景。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方式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采取推荐的方式。
  (1)单位推荐
  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区除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教职员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专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省高等院校或高等院校教职员工的专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2)院士推荐
  同一学科或领域的2位或2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合推荐1项相同学科或领域的专利项目,每位院士只能推荐1项。
2.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见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实施后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2)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3)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以及构成专利池或者技术标准的证明材料;
  (4)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省专利信息中心出具的专利评价(检索)报告;
  (5)专利维权的相关材料;
  (6)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7)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盖章的居住证明;
  (8)用于各类媒体宣传的专利权人简介(200字左右),专利项目介绍(1000字左右)。
3.申报程序
  (1)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和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按照省评选工作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和密码(院士请向省评选工作办公室索取账号和密码),登录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在线申报”栏目下的“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评审”系统,自行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相关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凭借子账号登录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和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并提交审核。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对专利权人在线填报材料进行初评后,按照分配名额(附件6)择优推荐,并将确定推荐的专利项目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省评选工作办公室;院士对专利权人在线填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直接在线提交至省评选工作办公室;
  (2)专利权人完成在线填写后需点击“生成申报书”,用A4纸打印,连同本通知要求的相关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报送所属评选工作办公室或推荐院士;
  (3)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或院士需确认专利权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出具推荐函(附件3),写明推荐理由,并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附件4)及有关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纸件一式2份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受理中心。
4.申报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3)同一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5.申报时限
  (1)网上申报与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17:00;
  (2)纸质推荐函及申报材料纸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17:00。
(二)形式审查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对各市评选工作办公室、高校评选工作办公室或院士推荐参评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审核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对于资料与实际不符、纸件申报材料与网上电子申报材料不一致的,通知专利权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后,根据参评项目涉及的专业技术领域,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
(四)审定公示
  省评选工作办公室将拟奖励名单及其奖励等级提交省专利项目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审议确定后,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最终确定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及优秀奖获奖名单。
(五)表彰与奖励
  省知识产权局适时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的“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金奖”和“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优秀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获表彰的专利项目在省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宣传。 
六、其他事项
  (一)省知识产权局将在本届省专利项目奖的参评项目中遴选优秀专利项目推荐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不再另行组织申报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江苏拟参评项目。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优秀专利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园区评选工作由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联系人:陈勐哲,电话:69170000;邮箱:cmz@sipac.gov.cn,纸件材料报送地址:苏州纳米城20幢522室。

附件:
  1.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2.江苏省专利项目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3.推荐函
  4.第十届江苏省专利项目奖推荐项目清单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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