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15电子信息产业振兴技术改造专项申报通知
接苏州市发改委通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拟继续组织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5亿元,重点支持信息网络产品产业化、电子制造基础产业、高世代面板生产线重大项目等方向,详见附件《2015电子信息产业振兴技术改造专项申报通知》。
请计划申报的单位于4月7日前,发送“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项目汇总表”三份表格的电子档至hej@sipac.gov.cn ;4月11日前,报送正式材料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报书一式9份,申请国家资金项目审查信息表、项目基本情况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请装订在申报书内,电子档刻光盘一份。
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何葭67068011、殷俊6706800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李江666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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