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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通报(第028号)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唯亭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中发现,2022年4月17日至21日间,黄某某在未获公安机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某公寓2套房以日租日结的形式向他人提供旅馆住宿服务。
黄某某无视苏州市疫情防控通告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经营未经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对其经营场所予以取缔。
苏州工业园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