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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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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申报截止
2023-09-24   申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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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上云用平台,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1650”产业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二)上云形式。

   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申报三星级上云的企业应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通用电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业务上云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三)申报要求。

   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上一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下一星级上云企业,已获评星级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星级或以下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应属于工业企业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四星和五星级上云企业仅限工业企业。

   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7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3年版)》(见附件)。

二、申报推荐流程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形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指南,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

  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系统(

  申报截止日期9月24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三、联系方式

  67068000,67068014,6668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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