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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星级上云、标杆工厂、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23-02-27   平台及工厂项目
2023-03-27   星级上云
2023-02-27   平台及工厂项目
2023-03-27   星级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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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江苏省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有力促进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核心业务上云、设备和数据上云、基于“数据+模型”创新应用三大方向,大力推动“企业上云”计划;遵循“大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用平台”思路,积极推动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各地深耕;深入推进平台赋能模式业态创新,着力创建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数字化转型示范标杆工厂,有效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申报类别

  1.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包括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3大类5个方向。

  2.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包括新型智能产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7大业态模式创新方向。

  3.省星级上云企业:包括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3个方向。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注册时间:平台和星级上云企业类不少于1年、标杆工厂类不少于3年。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好,在本行业/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申报项目应满足相关建设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2、3)。

  3.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

  (二)对于平台,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得申报。

   2.已被认定为省重点工业互联平台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确因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赋能转型和应用推广能力显著提升的,可根据平台标准要求提出升级申报。

  (三)对于标杆工厂,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且近3年以内的平台和系统开发费、智能设备(终端)购置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等投入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须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发票)。

   2.申报单位须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并提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如已通过贯标但证书尚未下发,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书有效期须在2023年3月31日之后。

   3.申报项目须满足“基础技术能力”3个方面的全部要求;在“制造系统能力”3个方向上都要涉及;在“企业标杆能力”4个方向上,应至少涉及一个方向;在“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向上,应在一个方向应用成熟。

 (四)对于星级上云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四星级的须已评定为三星级,申报五星级的须已评定为四星级,已获评星级的不须重复申报同一及以下星级。

   2.申报企业上云时间及投入金额计算,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其中,各项云服务连续使用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投入金额按实际付款金额计算。

四、申报方式

  (一)省系统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线上形式。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建设指南,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客观。

   1.平台和标杆工厂申报系统()于2月6日开启。请各申报单位于2月28日前在申报系统注册并完成项目申报,申报书详见附件4、5。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系统()于2月6日开启。请各地结合实际,在申报系统设置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申报书详见附件6。

  (二)企服网站申报(平台和标杆工厂需完成)

   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台和标杆工厂类)”,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平台及工厂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月27日星级上云截至3月27日,相关申报成功后,根据政策条款均有奖补支持,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五、相关事项

  1.对于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31”产业链内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认定。

  2.对于入选的示范项目,在申报国家和省级工业互联网相关类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上,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典型经验做法将收录创新发展案例集,在全省范围进行宣传推广。

六、联系方式

  67068000,67068014,66681044

具体申报注意点详见政策解读直播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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